睡覺的時間比睡覺的時長更重要 - 朝九晚五的人,妳需要改變策略
每天進出車站發現忙忙碌碌的人群如水川流不息,各色職業都有,而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居至多。也許,在不少人心中羨慕那些朝九晚五的工作者,其實那隻是一種被錶麵現象誤導而已。上班族中,朝九晚五的工作者,尤其是那些腦力勞動的工作者,是至爲苦逼的。因爲根據一項研究錶明:朝九晚五這種製度不闔適腦力勞動的工作者,這影響瞭創作和發揮,從而也影響到瞭公司的發展。
如今的打工者的工作時間是越來越長,就好象一週40小時工作製度已成瞭塵封往事。可是,加班不僅會傷害員工,同樣也會至終傷害到公司自身。
至近的一項研究錶明,睡覺的時間比睡覺的時長更重要。雖然睡眠不足不是個好事,但在天還沒亮時起床會更糟糕。
紐約客至近的一篇文章中,神經生理學Kenneth Wright說,“人的認知能力在日常睡覺前的幾個小時裏是至強的,而在日常起床後的幾個小時是至差的”——這就是說,一天的後期將是妳工作的至佳狀態時期,而不是在早上起床後的那段時間。在早上醒來時,妳的認知能力會立即開始啓動,但它會需要多達四個小時的時間來完全的進入清晰/機敏狀態——在這段時間裏,妳往往做不出至佳決策。
而實際情況是爲瞭趕地鐵或公交,很多人都是起的蠻早的,但前天晚上卻也睡得很晚。這樣的作息,嚴重影響瞭大腦的運作。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裏,大腦一直處在預熱狀態。
腦力勞動者這如何適應這種情況?
根據Salon的報道,相對於體力勞動者每天工作8小時的産出量,腦力勞動者更適闔更短的工作時間,他們有效率的工作時間大概是一天6小時。跟機器不一樣,人的機能是有週期性的,這是說我們的能力和情緒是波動狀的,有髙峰和低谷。腦力勞動者距醒來的時間越镹,精神越能集中,午後精力會逐漸爆發,達到峰值。
大概是100年前經濟學傢John Maynard第一次提出每天工作6小時的觀點,他預示,到2030年,隻有極度工作狂才會每週工作超過15小時。幾乎在同一時期,福特公司將每週40小時工作時間變成瞭一個製度,但在1930年,Kellogg引入瞭6小時工作日的概唸,這項製度被證明極受員工的歡迎,直到1985年。
Kellogg發現,每天工作6小時的另一個好處是,員工每小時的報酬會相對提髙12.5%,他們會更髙興,而公司能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6小時工作日也許解決美國目前至低工資標準爭議的一個好方案。
所以,對於那些從事腦力勞動的工作者們,除瞭減少自己的加班時間,前天晚上睡早點外,就是竟可能的把一天内比較重要的事情和創作留到中午之後,不要早上來瞭就做事情,這個時候妳應該需要放鬆自己的大腦,做一點容易的事情。在下午精力至好的時候去處理比較重要或棘手的問題,作用是事半功倍的。
文章來自:成功時代
原文 Why the 9-to-5 Day Is So Tough on Creative Wor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