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外包與代理記賬的三點區别?
代理記賬的定義 《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係列的會計工作全部委託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隻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貝收支業務和財産保管等工作。
瞭解瞭它們各自的定義,那麽外包服務與代理記賬的區别,這裏成都代理記賬公司http://reg.vcbd.com.cn認爲他們有三點不同點,具體内定如下:
一、 二者服務深度不同:
代理記賬公司的服務是針對於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企業,服務深度爲需求方的全盤財務處理;財務外包服務深度不僅可以爲全盤財務,也可以是一個或是幾個財務模塊外包、財務分析等職能;
二、服務效果不同:
代理記賬公司的服務成本低,企業雇傭一名會計人員的工資都可以支付代理記賬服務機構的代理費用;財務外包節約成本還能使企業減少潛在的服務成本;
三、服務需求方情況不同:
代理記賬公司www.82005556.com的服務對象是不具備設立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企業;財務外包的服務對象包括不具備設立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中小企業還包括大型企業和跨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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