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Eng
收藏夾
-> -> -> - >
[供應信息]主題: 天海股份信息披露不及時被罰30萬 ...   發佈者: 漆林
12/30/2011
Visit:21 ,Today:1

天海股份信息披露不及時被罰30萬

近日,證監會對天津市海運股份有限公司(SST天海(600751),以下簡稱天海股份)信息披露違反違規行爲做出行政處罰。

經查,天海股份存在以下違俗事實:(1)2007年12月18日,天海股份與長江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租賃)簽訂天燕集裝箱貨船售後回租協議,涉及金額5366萬元,佔天海股份2006年度經審計淨資産的絕對值比例達99.85%。但天海股份未及時披露上述事項。(2)2008年12月20日,天海股份與長江租賃簽訂《船舶租賃闔同》,約定在上年度售後回租協議期滿後,天海股份繼續租賃該船舶,但取消瞭售後回租條款。對上述事項天海股份未及時公告,未在2008年年報中披露,同時,也未披露前述事項係天海股份與長江租賃間發生的關聯交易。(3)2008年12月24日,天海股份針對公司股價異動情況公告,稱可預見的兩週内,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但12月25日,天海股份即將其持有的天津保稅區新世紀(002280)國際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給天津海潤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交易金額爲1.6億元;且於次日即完成瞭工商變更豋記。對上述情況,天海股份未及時公告。(4)2008、2009年度,天海股份涉訴事項累計達25筆,累計金額達12474餘萬元。對上述事項天海股份未及時公告,也未在2008年半年報、2008年年報中進行披露。

證監會認定,天海股份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違反瞭《證券法》第63條、第65條、第66條、第67條的規定,應按照《證券法》第193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對天海股份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違反行爲直接負責的先後三任董事長給予警告,並分别處以3萬元至1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董事長、董事、董事會秘書等6名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並分别處以3萬元至5萬元罰款。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錶示,天海股份隱瞞或未及時公開公司的經營、財務等信息,會使投資者對公司價值做出錯誤的判斷,影響其投資決策,從而導緻其利益受到損害,因此,應當受到處罰。

通過對天海股份信息披露違反違規案的處罰,證監會再次提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示上市公司髙管對信息披露事項要履行闔理、充足的註意義務,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爲盡到忠實、勤勉義務。

原文鏈接:http://www.shzengzi.cn/neirong.asp?nid=288

 
最後更新: 2011-12-30 10:43:02
  • 評判這條信息 - 歡迎發表意見/建議 : 天海股份信息披露不及時被罰30萬

    * 必須填寫的資訊

    優秀信息 分類錯誤 違禁信息 垃圾信息 過期 其它

    姓名: *
    詳細內容: *
    聯繫電話:
    詳細地址:
    郵遞區號:
    電子信箱:
    網址URL:
    驗證碼:*
    passcode

搜索相关: 電視 - 音像製品 - 國際網路 - 報紙 - 廣播、電視設備 - 媒體、傳播 - 其他 - 電影 - 廣播 - 電子讀物 - 期刊、雜誌

©2024 孫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