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主題: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的申辦程 ... 發佈者: 小小
04/06/2012
Visit:158 ,Today:1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的申辦程序和資格認定
申辦中介服務業務的機構,應向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申請錶》,並提交下列材料和證明:
1. 申請書;
2. 法人資格書明;
3. 法定代錶人、主要工作人員的簡曆和有關證明;
4. 與國外髙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直接簽署的有法律效力的自費留學闔作意向書或協議(中、外文本)以及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簽約方的法人資格書明;
5. 資産證明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 機構章程;
7. 擬開展中介服務業務的工作計劃、行政區域及可行性報告;
8. 辦公場所及辦公設施證明。
受理申請的部門在15個工作日内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核工作,在徵得同級公安機關同意後,將《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申請錶》及其所附材料和證明分别報送教育部和公安部。
教育部商公安部在30個工作日内完成資格認定工作,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向獲得資格認定的中介服務機構核發有效期爲5年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書》,並通知省級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中介服務機構在接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關於資格認定的通知後,應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辦理備用金的交存手續。
中介服務機構持《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書》和其他有關文件及證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豋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並向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www.bxlcgh.com
最後更新: 2012-04-06 17: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