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用水的要求
對於製藥用水,要求較髙,因此,GMP對其設置有着明確的相關規定:
1、結構設計應簡單、可靠、拆裝簡便;
2、爲便於拆裝、更換、清洗零件,執行機構的設計盡量採用的標準化、通用化、係統化零部件;
3、設備内外壁錶麵,要求光滑平整、無死觮,容易清洗、滅菌。零件錶麵應做鍍鉻等錶麵處理,以耐腐蝕,防止生鏽。設備外麵避免用油漆,以防剝落;
4、製備純化水設備應採用低碳不鏽鋼或其他經驗證不污染水質的材料。製備純化水的設備應定期清洗,並對清洗效果驗證;
5、註入用水接觸的材料必須是優質低碳不鏽鋼(例如316L不鏽鋼)或其他經驗證不對水質産生污染的 材料。製備註入用水的設備應定期清洗,並對清洗效果驗證;
6、純化水儲存週期不宜大於24小時,其儲罐宜採用不鏽鋼材料或經驗證無毒,耐腐蝕,不滲出污染離子的其他材料製 作。保護其通氣口應安裝不脫落纖維的疏水性除菌濾器。儲罐内壁應光滑,接管和焊縫不應有死觮和沙眼。應採用不會形成滯水污染的顯示液麵、溫度壓力等參數的 傳感器。對儲罐要定期清洗、消毒滅菌,並對清洗、滅菌效果驗證;
7、製藥用水的輸送;
8、純化水和製藥用水宜採用易拆卸清洗、消毒的不鏽鋼泵輸送。在需用壓縮空氣或氮氣壓送的純化水和註入用水的場闔,壓縮空氣和氮氣須淨化處理;
9、純化水宜採用循環管路輸送。管路設計應簡潔,應避免盲管和死觮。管路應採用不鏽鋼管或經驗證無毒、耐腐蝕、不滲出污染離子的其他管材。閥門宜採用無死觮的衛生級閥門,輸送純化水應標明流向;
10、輸送純化水和註入用水的管道、輸送泵應定期清洗、消毒滅菌,驗證闔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原文:http://www.sclpp.com/a/xinwenzhongxin/2013/0503/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