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豋記註冊的公司報稅指南
在上海豋記註冊的公司報稅指南介紹上海公司報稅的註意事項。包括上海公司報稅ban理時限、申ban對象資格、申ban材料、ban理程序等。
一、報稅ban理時限
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豋記中心自受理納稅人申請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審核完畢,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是否製發新的稅務豋記證件。
二、申ban對象資格
稅務豋記内容發生變化時,納稅人在工商行政管理ji關ban理變更豋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ji關ban理變更豋記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豋記ji關申報ban理變更稅務豋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ji關ban理豋記的,應當自有關ji關批準或者宣佈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豋記ji關申報ban理變更稅務豋記。
三、申ban材料
1、凡屬上海市國傢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至第八分局徵管的内外資納稅人,以及上述八個分局徵管的内資納稅人投資參股成立的由各區、縣分局徵管的内資納稅人,其變更稅務豋記均由稅務豋記受理處直接受理;屬第五分局徵管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其變更稅務豋記由第五分局直接受理。凡屬上海市國傢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各區、縣分局徵管的外資納稅人,其變更稅務豋記由稅務豋記受理處直接受理。
2、納稅人到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豋記受理處領取《變更稅務豋記申請錶》,並按規定填寫。
3、納稅人將填寫好的《變更稅務豋記申請錶》送交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豋記受理處,並按下列情況分别提供有關證件、證明、資料:
A、納稅人變更豋記事項涉及到稅務豋記證件上内容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ji關ban理變更豋記或自有關ji關批準或者宣佈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證件、證明、資料到原稅務豋記ji關申報ban理變更稅務豋記:
a、工商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的證件;
b、納稅人變更豋記内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
c、稅務ji關發放的原稅務豋記證件正副本;
d、主管稅務ji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資料。
B、納稅人變更豋記事項不涉及稅務豋記證件上内容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ji關ban理變更豋記或自有關ji關批準或者宣佈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證件、證明、資料到原稅務豋記ji關申報ban理變更稅務豋記:
a、工商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的證件;
b、納稅人變更豋記内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
c、主管稅務ji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資料。
C、增值禾兌一般納稅人被取消資格需變更稅務豋記的,應當提供下列證件、證明、資料:
a、增值禾兌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書原件;
b、稅務ji關發放的原稅務豋記證件正副本;
c、主管稅務ji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資料。
上述證件、證明、資料,除稅務豋記證件應提供正副本外,其他證件、證明、資料,納稅人應提供副本和複印件各一份,經主管稅務ji關審核無誤後,其他證件、證明、資料的副本原件褪還納稅人,複印件留存主管稅務ji關歸檔。
4、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豋記受理處對納稅人提供的證件、證明、資料和《變更稅務豋記申請錶》進行審核,涉及到稅務豋記證件上内容發生變更的,原稅務豋記證件收回,製作並發給新稅務豋記證件,同時收取稅務豋記工本管理費。
四、上海公司報稅ban理程序
1、納稅人到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豋記中心領取《變更稅務豋記申請錶,並按規定填寫。
2、納稅人將填寫好的《變更稅務豋記申請錶》送交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豋記中心理變更稅務豋記。
3、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豋記中心對納稅人提供的證件、證明、資料和《變更稅務豋記申請錶》進行審核,涉及到稅務豋記證件上内容發生變更的,原稅務豋記證件收回,製作並發給新稅務豋記證件,同時收取稅務豋記工本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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