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主題:学位认证翻译 發佈者:成都博雅飜譯社 博雅顧客服務
07/2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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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留學生《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回國後學力學位認證
A.《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辦理流程
一、持學生簽證回國前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護照原件、複印件;
2.有效簽證原件、複印件;
3.完成信或者學位證書的原件、複印件;
4.回國機票複印件。
二、持學生簽證回國後,委託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護照原件、複印件;
2.有效簽證原件、複印件;
3.完成信或者學位證書的原件、複印件;
4.回國機票複印件;
5.有本人親筆簽名的委託書原件。
註:如不能提供護照、簽證、學位證.書或完成信原件,則需提供國内公證件;如不
能提供回國機票,則需提供國内公安機關或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
三、若在獲得完成信之前回國,可先到總領館教育組作電腦註冊,驗看護照簽證
原件和回國機票(請同時攜帶複印件),然後委託他人憑以下文件辦理,以免回國後
需要辦理公證。
1.有總領館教育組領事簽署過“原件已驗看”字樣的護照複印件和簽證複印件
2.完成信或者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親筆簽名的委託書原件
4.被委託人的有效證件
特别說明:
1.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留學驗證明》,需到總領館教育組現場作電子註冊;
2.護照簽證的複印件公證需到國内當地公證處辦理;
3.國内居住證明由當地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本人現在的居住地址;
4.委託書由本人出具,授權他人全權代理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事宜,寫清楚被委託人的驗證件號碼,並由委託人親筆簽字;
5.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時間:每週二、週四的下午2:00-5:00;
6.駐悉尼總領館教育組地址:19AnzacParade,Kensington,NSW,2033;
7.當場取件,一律通用;
8.目前,總領館教育組不接受郵寄材料辦理。
B.教育部學力學位認證
一、準備材料:
1.一張二寸彩色證件照片;
2.在國外獲得的所有學位證書或髙等教育文平正本原件及複印件;
3.需認證學位的完整、正式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國外研究學位獲得者,需提供學
校開具的官方證明信原件及複印件,證明信内容涉及學習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
予學位等信息;
4.需認證的國外證.書和成績單或研究證明的中文飜譯件原件(須經正規飜譯機構(公司)進行飜譯);
5.申請者留學期間所有護照(含所有留學期間的簽證記錄及出入境記錄)原件及複印件;
6.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7.出國前至後髙等教育文平原件及複印件。
二、到“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力學位認證係統”註冊。
三、飜譯資料
將學位證明、成績單拿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飜譯公司--成都博雅飜譯公司進
行飜譯,並加蓋飜譯公司公章。
四、彙款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力認證收費標準是360元/件,也就是妳認證一個學位就是360
元。
彙款標戶:
開戶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亞運村支行
戶 名: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賬 號:8864,2910,020,00(彙款時須註明認證申請人姓名)
彙款時務必在彙款單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註明認證申請人的姓名、生日和認證
費,填寫格式如下:“張三出生年月日認證費”。
辦理完彙款手續後,請將彙款單存根的清晰複印件附於申請材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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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2013-07-26 14:31:31